作者:许昌浩; 许圣义精神抚慰律师事务所何为贵孝敬父母退休干部行政单位给力公序良俗工作压力提起诉讼
摘要:“老有所养”不可少,“老有所乐”亦不能少。精神赡养甚至比物质赡养更重要。子女要“常回家看看”2015年4月下旬的一天,72岁的江大爷在保姆的陪伴下,来到郑州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向律师求助,要求以无人赡养的名义起诉自己的儿子。孙大爷是郑州市一家行政单位的退休干部,老伴儿2005年因病去世,现一直独自生活。老人精神状态良好,语言表达清晰,他不索求赡养费,只要求儿子定期回家看望自己.老人说,走法律程序实在是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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