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乙乙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品支付费用夏新公司杭州市浙江省工商局销售促销
摘要:4月14日,浙江省一商局对外公布了“商业贿赂十大案例”。被苏宁电器掩盖已久的贿赂事件,陡然浮出水面。根据浙江省工商局提供的资料,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杭州雅各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分别向苏宁公司销售了4329166元和3179717元电子产品。期间,苏宁公司以“赞助费”、“返利款”、“促销费”和“场地费”等名义,收取雅各公司支付费用138109元,夏新公司支付费用79600元,共计217709元。杭州市工商局以此判定,苏宁的行为已构成收受商业贿赂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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