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忻; 邓金沙提起诉讼物管企业室内装修业主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协议封闭阳台
摘要:案件一: 上海申厦物业有限公司受开发商委托,对上海市中山南路某住宅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何某和姚某购买了该小区某单元601室商品房,并欲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在房屋正式装修前,物业公司与何某、姚某签订了《物业装修管理协议》和《装修须知》,约定房屋在装修时不得封闭阳台、不得拆除厨房门窗和墙体、不得封闭消防通道门、空稠外机应按指定位置安装;并约定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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