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信托产品之“刚性兑付”的法学思考——以中诚信托兑付案为例

作者:熊月圆信托产品打破

摘要:“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发生兑付危机时, “刚性兑付”成为本案焦点问题,金融界主流观点是主张打破“刚性兑付”,让“买者自负”投资风险。那么,是否应当不加区别地一概打破“刚性兑付”现象?目前对“刚性兑付”的现有解释缺乏法理方面的严谨分析,对“刚性兑付”需打破情形未加以区分。以信托公司的兑付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或合同依据为判定标准, “刚性兑付”可分为真正的“刚性兑付”和不真正的“刚性兑付”两大类。我们应辩证地看待“刚性兑付”现象,对于不真正的“刚性兑付”应加以批判并将其逐渐打破,真正的“刚性兑付”自然不存在打破问题。在中诚信托兑付案中,中诚信托公司的兑付行为因其未尽受托人信义义务须承担法定赔偿责任而产生,是真正的“刚性兑付”,不应被打破。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商业

《现代商业》(CN:11-539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商业》旨在深入商业流通经济的研究与探讨,汇集高等院校、学术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实战派的宝贵经验,集学术性、前沿性、实践性为一体,致力打造科研人员交流展示成果的平台,为实战者的经营决策提供思考借鉴。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