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建昌苗禽动物检疫员检疫程序苗鸭检疫费动物传染病家畜芜湖县缴纳摊位
摘要:一、案例 2003年6月10日,芜湖县家畜检疫站(以下简称县检疫站)两名动物检疫员在本县城关荆龙市场开展苗禽检疫时,发现孙某等5位苗禽经营户(在10米左右的相连摊位上)正在出售未经检疫的苗鸡、苗鸭.经当场查看,见有些苗禽精神沉郁、呼吸困难,疑似为法定的一类动物传染病,要求孙某等按照检疫程序先缴纳检疫费,再将苗禽送到县检疫站隔离待检.孙某等拒缴检疫费并拒绝送检.动物检疫人员报请县检疫站领导批准后,决定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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