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早春; 汪亚
摘要:表见让与也称为债权让与的特殊效力,是指由让与人所为的通知产生的特有效力,即让与人已将债权的让与通知债务人的,但在实际上并未让与,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仍然可以其对抗受让人的事项对抗让与人。目前有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条款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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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融》(CN:32-154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金融》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现代金融杂志具有正规的双刊号。自创刊以来,被公认誉为具有业内影响力的杂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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