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志恩人民币升值风险防范远期信用证业务海外汇丰银行进口合同结算方式
摘要:某农行客户江阴华怡聚合有限公司与日本一出口商签订了精对苯进口合同,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期限为提单日后90天。2006年6月1日该行为申请人江阴华怡聚合有限公司开出金额为100万美元的远期信用证。2006年6月10日该行收到汇丰银行东京分行寄来单据,单据金额为100万美元,经审核,未发现不符点,该行于2006年6月16日向汇丰银行东京分行发出承兑电文.承兑到2006年9月4日(提单日为2006年6月5日)向汇丰银行东京分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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