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假按揭贷款的几种形式

作者:谢大昕个人按揭贷款房产开发商二手房交易银行资金虚假买卖中介机构交易合同购房者

摘要:一是虚假买卖骗贷。房产开发商以未卖出的楼盘通过股东或其他关系人,以购房者的名义申请个人按揭贷款,达到套取银行资金的目的,以缓解非法开发楼盘、滞销楼盘、积压尾盘所引起的资金断链的矛盾。二是抬高房价多贷。购房者为得到更多的贷款,与房产开发商、中介机构串通,抬高房价交易,使购房者实现零首付购房以盘活积压资产,扩大用亲属、朋友、员工等关系人,以二手房交易的名义相互买卖,签订交易合同,从银行骗贷进行再投资或弥补短期资金紧缺。三是假证交易骗贷。房产开发商、中间机构或个人通过伪造证件、签名、交易合同等进行虚假交易,从而套取银行贷款。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金融

《现代金融》(CN:32-154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金融》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现代金融杂志具有正规的双刊号。自创刊以来,被公认誉为具有业内影响力的杂志之一。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