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强化贷款担保管理

作者:冯惠忠担保管理贷款企业之间担保单位优良客户实际操作人行系统担保方农行借款

摘要:目前,上级规定借款企业之间不得相互担保或连环担保,从实际操作来看,一些优良客户之间因比较了解对方的实力,所以双方存在相互担保,而且相互担保的额度也基本一致。上级规定了不得相互担保后.实际上导致相互担保的企业均失去担保方。如某两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现在提出不得相互担保后,两企业都不能为对方提供担保,两个优良客户都需重新更换担保单位。事实上,控制相互担保只能在银行内部实行,在一些贷款大户办理收回再放时,人行系统查询发现他行贷款属相互担保.但农行不属于相互担保,在借款单位无法更换担保单位的情况下,农行也只得默认担保有效。所以.仅靠农行来控制相互担保或连环担保,其它银行我行我素的话,成效甚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金融

《现代金融》(CN:32-154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金融》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现代金融杂志具有正规的双刊号。自创刊以来,被公认誉为具有业内影响力的杂志之一。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