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一琛反垄断法限制性商业行为分析模式
摘要:本文分析了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反垄断的分析模式和原则,通过分析中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结构的设置和功能,总结出以行政为主导的典型主要是中国和欧盟,而美国是以司法为主导结合行政力量,进而得出发达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有其特点,都是设立了独立、具有权威性的执法机构,利用国家强大的行政力量,结合司法力量,依靠高素质的审查人员,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限制性商业行为进行反垄断规制。我国缺少具体的分析步骤的指导,应该以后出台相应类似的指南对规制程序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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