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住房公积金制度主体性功能的重塑

作者:吴志宇住房公积金主体性功能政策性住房金融住房置业担保

摘要: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缺陷在于政策性功能缺失,即主体性功能错位,甚至“异化”。但在我国现阶段各种过渡性的政策性住房融资机制中,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具有广泛性和影响力。因此.应当进一步发掘和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并对其进行必要和适当的改革,强化其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功能,着力实现其主体性功能的转型,即从为所有缴存人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向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贷款.从为所有缴存人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向为中低收入缴存人提供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使其真正成为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提供各种便利和优惠的政策性住房融资机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经济探讨

《现代经济探讨》(CN:32-156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