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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破产法研究

作者:徐国栋破产人身责任财产责任强制破产自愿破产普通破产特殊破产

摘要:《十二表法》中的破产法以债务人的人身作为责任手段,导致债奴甚至杀害债务人的残酷现象.《关于债奴的佩特流斯和帕皮流斯法》废除了债奴制度.尔后产生了财产拍卖制度解决债务人破产问题,但该制度不以解决破产问题为限.它和以后的财产零卖制度都是强制破产制度.恺撒颁布的《关于财产让与的优流斯法》开创了自愿破产制度.它放弃了破产惩罚论,把破产看做一种解决危机的手段,并把破产法独立化.该法深刻影响后世的破产法.此外,罗马法还有特殊破产制度,它们是遗产破产、银行破产、特有产破产、返还嫁资的丈夫破产、受敬畏者破产等,其共同特点是具有特别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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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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