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风险社会中技术规制基础的范式转换

作者:刘铁光风险社会技术规制技术工具理论技术批判理论

摘要:风险社会与技术之间的关联性表明,当代社会技术规制显得异常紧迫。当下以技术工具理论为基础范式的技术规制,与风险社会所提供的理论指引相悖,导致民族国家的立法与政策对技术规制不力,社会实践要求技术规制必须进行范式转换。安德鲁·芬伯格所提出的技术批判理论与风险社会理论在理念上的契合,应成为风险社会中技术规制的基础范式,在技术规制的体制构建上,应坚持"技术研究与技术应用结合规制、清晰责任制度、技术民主以及技术规制的国际合作与协调"等原则。中国处于压缩现代性的风险社会,而且现实中技术问题要求中国必须以技术批判理论为基础范式,构建技术规制体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法学

《现代法学》(CN:50-102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法学》办刊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法学繁荣发展。目前,本刊的主要栏目有:理论思考、观点回应、专题研究、评论。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