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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层次——兼谈《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

作者:周清林格式免责条款自由公平效力层次

摘要: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如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这些规定之间大都相互冲突,矛盾重重。为了化解矛盾,有必要先区分格式条款提供方是否违反说明或提请注意义务。违反者应视为没有订入合同,若没有违反,则应区分4种不同情况而对效力进行规定。唯有如此,才能在格式免责条款上达成自由与公平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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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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