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文; 黄伟明死缓制度死刑执行程序刑种刑事犯罪刑罚体系
摘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少杀慎杀"制度.现行死缓制度是对中国古代"少杀慎杀"思想的扬弃,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具有了新的价值.在理论上具有概念的扩张作用,折衷作用,体现双重刑罚目的作用;在实践中,具有培育适度死刑观念,贯彻"少杀"政策,真正做到"少杀"的作用.将死缓作为死刑执行的必经程序是全面废除死刑的必要准备,符合国情的需要和刑罚理性发展的趋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法学》(CN:50-102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法学》办刊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法学繁荣发展。目前,本刊的主要栏目有:理论思考、观点回应、专题研究、评论。
省级期刊
人气 26753 评论 60
人气 25211 评论 58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24768 评论 48
人气 23751 评论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