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青彩礼广西柳州市驳回反悔协议书约定
摘要:家住广西柳州市的陈先生,早年丧偶,2016年6月,经人介绍与已离异的魏女士相识。二人都是60多岁,见面后互相留下了不错的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两人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为避免夜长梦多,同年8月,陈先生与魏女士签下《协议书》,约定彼此愿意结为夫妻,但始终未领取结婚证。协议同时约定,陈先生给予魏女士彩礼1万元,并每月给魏女士零用钱1000元;魏女士则每周固定时间照顾陈先生,双方并在协议上签字摁印。此后,陈、魏二人按协议约定一起生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