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无效

作者:程文华劳动合同工作岗位汽车4s店用人单位售后服务合同书变更经理

摘要:卢先生咨询:我于1年前来到这家汽车4S店工作,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书中载明我的工作岗位为售后服务。但在两周前,4S店经理却突然找到我说,因为缺少市场销售人员,要调我去做市场销售工作,我认为自己不适合市场销售工作,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经理并未理会,于第二天便向我发出书面通知,变更我的工作岗位为市场销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班组

《现代班组》(CN:21-1549/G3)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班组》杂志坚持为改革创新服务,为企业基层服务的宗旨,直接面向企业、车间、班组等基层组织,反映基层管理者的愿望和呼声;传播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研究和探讨新时期车间管理理论;交流基层组织工作经验和信息;介绍国内外科学管理方法和知识;探索如何建立新型有效的车间、班组和基层管理模式。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