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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隐婚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程文华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隐婚无效劳动合同招聘信息婚姻状况乘人之危

摘要:魏女士咨询:8个月前,我应聘到这家针织公司工作,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当初应聘时,我考虑到招聘信息中要求女性未婚,便在填写求职表时选择了“未婚”一栏。日前,公司知道了我已经结婚并怀孕,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认为,我隐瞒婚姻状况的行为属于欺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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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班组

《现代班组》(CN:21-1549/G3)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班组》杂志坚持为改革创新服务,为企业基层服务的宗旨,直接面向企业、车间、班组等基层组织,反映基层管理者的愿望和呼声;传播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研究和探讨新时期车间管理理论;交流基层组织工作经验和信息;介绍国内外科学管理方法和知识;探索如何建立新型有效的车间、班组和基层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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