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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可教性”的限度及其制度保障

作者:冯永刚道德可教性道德教育限度制度保障制度教化

摘要:作为一个绵亘古今的道德哲学命题,道德是否可教一直是道德教育的前沿问题和核心命题。对这一问题的探究与阐释,不仅影响着道德教学在道德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而且关涉着道德教育的机构设置与策略取舍。追溯道德教育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尽管直接的道德教学是必需的,但其却是有限度的。痴迷于"道德可教",势必以偏概全,将知识的获得等同于品德的形成,导致道德教育的知性化,割裂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的关系,肢解完整的道德教育体系。以制度的视域审理道德的可教性,可弥补其缺陷,提供支撑和保障,是深化道德教育改革,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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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突出刊物的学术性、师范性、地域性特色,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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