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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的司法制度

作者:何宁生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廷尉诏狱疑狱石勒载记刑狱前燕南燕律学

摘要:<正>在长达135年的十六国时期,内迁的匈奴、鲜卑、羯、氐、羌等5个少数民族在我国北方地区相继建立了前赵、前燕、后赵、前秦、后秦、西燕、后燕、南燕、夏、西秦、后凉、南凉、北凉等13个少数民族政权。这些政权存续长则54年,短则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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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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