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与不同类型国家企业总税率比较与启示

作者:陈颂东平均有效税率总税率企业税费负担间接税直接税主体税可转嫁税负

摘要:作为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的中高收入国家,我国的企业“总税率”高于以间接税为主和以直接税为主的OECD国家,且不但高于高收入国家和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也高于中低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企业“总税率”偏高,原因在于“劳动税税率”和“其他税税率”较高。我国税制结构由以间接税为主向以直接税为主转变,但不应通过增加企业的直接税来实现;要有效降低我国企业的“总税率”,必须切实降低企业的“劳动税税率”和“其他税税率”。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西部论坛

《西部论坛》(CN:50-1200/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西部论坛》自创办以来,本刊坚持“立足西部,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秉承“求实、求是、求新、求精”的精神,探索前沿经济理论和热点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促进经济管理理论和实践创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