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寒国际投资争端投资仲裁wto体系投资协定国民待遇相似情形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gattgatsnafta多边国际投资规则
摘要:世界贸易组织(WTO)体系与投资协定领域中的“国民待遇”条款存在差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庭在援引WTO规则时存在不同的解释方法,加上仲裁庭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国际投资仲裁的裁决存在不一致性,使ICSID等国际仲裁机构效力下降。投资仲裁中关于“国民待遇”解释的分歧,主要在于怎样用“竞争”概念来确定外国投资者与本国经营者是否处于“相似情形”。ICSID的权威性已经受到挑战,投资仲裁急需改革;应在WTO体系下建立统一的多边国际投资规则,使仲裁庭在援引WTO相关规则时能做出准确的、统一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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