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监督制度法律制度保障
摘要:从权力制衡理论、实定法规定、实践经验以及现实需要考虑,我国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具有正当性。检察机关应当遵循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依法监督原则和独立行使监督权原则。监督的范围不宜过大,重点是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采取针对性的方式和合理的程序实行监督。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必须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保障和相应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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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学评论》(CN:62-11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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