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江水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按份共有权益
摘要:区分所有建筑物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专有部分由区分所有权人单独专用自无疑义.由于共有部分涉及众多当事人间多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针对该部分的权益争议大量发生.同时,对共有部分的利用由于学术研究和立法方面的滞后而显得不够充分.本文试图阐明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意义和法律性质,明确了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权利、使用方式和费用负担原则,从多方面讨论对共有部分加以适当充分利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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