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卫先民事错误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动机错误民事制度效果意思不一致表意人过渡过失
摘要:民事错误是表意人基于自己的过失而使其效果意思与外部客观及外部表示不一致的一种民事制度;错误与欺诈、胁迫等有明显的区别.错误分为动机错误、过渡错误和表示错误,对于动机错误法律不应予以调整,表示错误法律应该调整,而过渡错误法律应视情况而进行调整.民事错误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西部法学评论》(CN:62-11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137468 评论 30
部级期刊
人气 99613 评论 53
人气 86139 评论 53
人气 51630 评论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