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让林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集中采购太白县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县人民政府财政局县级部门采购方式
摘要:日前,太白县人民政府对政府采购工作做出新的规定:采取定期申报、统一审批、集中采购的形式进行政府采购工作。即每日上旬为申报日期,凡需办理政府采购的县级部门和单位,向财政局申报集中采购项目;中旬为审批日期,财政局按照全县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向县政府提出采购意见,经政府研究审批;下旬为集中采购日期,对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由财政局拨付资金,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集中采购事宜。改变了此前随申请、随审批、随采购的分散采购方式,提高了工作高效率,节约了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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