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工作教育事业陕西省人民政府督导评估双高普九教育行政教育均衡督导机构教育督导室
摘要:<正> 为了监督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第64号令)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7]3号),市政府决定,就完善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切实重视和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依法确立教育督导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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