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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监督职权社会主义民主委员长会议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受质询机关特定问题立法法检察工作检察

摘要:<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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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CN:6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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