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建设费人防办西北五省兰州军区行政辖区市建委收费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工程
摘要:<正> 为了进一步贯彻兰州军区、西北五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兰州战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现就明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主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行政辖区内的人民防空工程异地建设费的收费主体是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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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CN:6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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