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条例房屋使用法律保障公共秩序日经房屋所有人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行政管理人民群众
摘要:<正> 《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3年12月25日经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3月31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实施,为依法做好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对于加强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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