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文电子政务电子公文邮件系统阅件纸质材料办公系统质文城域网建设收发工作
摘要:<正>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我市机关综合办公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办字[2003]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决定从2004年1月15日起对不符合电子政务报文程序的文件进行退文处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报的各种资料、送阅件、报表、情况反映等纸质材料要求一律通过网络邮件系统报送,不再接收和处理纸质材料。二、上报的各种请示件、报告件等上行文仍暂实行纸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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