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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孟海“执笔”新说及其成因考

作者:徐清执笔法沙孟海20世纪80年代初古代书法成因历史观点五字法文献记载孙过庭唐代

摘要:执笔法,历来受到书家的重视,在历代书法著述中几乎是一个必谈的问题。从唐代孙过庭的“执笔三手”、韩方明的“把笔有五种”,到林蕴的“拨镫四字法”、陆希声的“拨镫五字法”,再到五代李煜的“七字法”,直至清代戈守智《书法通解》中列出的十二种执笔名称及图样,执笔之法经流传和载录可谓日益繁难杂碎。20世纪80年代初,沙孟海在《古代书法执笔初探》一文中,针对这些书法文献记载提出异议,他将从古至今的执笔法以历史发展的角度重新梳理,认为唐代及唐以前都是斜执笔,如今竖脊端坐、笔管垂直的姿势则是随着宋代以后高案高椅的使用才出现的,“如果认为从古以来执笔方式就是这样,或者认为今天我们把钟、王等人执笔方法学到手就能解决书法上一切问题,就能成名立家,那是错误的,没有历史观点”。沙氏的这一论点在当时可以说是拨开了笼罩在诸多书家眼前的迷雾,对那些专注于承习笔法之正的书家而言,着实具有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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