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兴、观、群、怨”新解

作者:王齐洲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为己之学

摘要:孔子提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对中国诗学影响巨大。前贤对这段话有过许多讨论,尤以朱熹的解释最具权威。朱熹指出宋代学者对“可以观”的解说义有未安,然而,他自己对“兴、观、群、怨”的解释同样也不在一个逻辑层面上。如果将孔子的这段话放在其教育理念和教育实践的语境中,就会发现,“兴、观、群、怨”既不是诗歌创作论,也不是诗歌本体论,而是诗歌功用论。孔子强调学《诗》可以“起人之善意”,“观己之得失”,使人“和而不流”,“怨而不怒”,从而令学《诗》者领会礼乐文化精神并完善其道德人格。“兴、观、群、怨”有其内在逻辑,实际上体现的是孔子所提倡的“为己之学”。当然,“为己之学”最后要“推己及人”,改造家庭与社会,即在完善君子人格的基础上“事父”“事君”,以实现儒家的社会政治理想。“兴、观、群、怨”蕴涵有许多有价值的诗学命题,推动了诗歌理论的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文艺理论研究

《文艺理论研究》(CN:31-1152/I)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文艺理论研究》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0-2011年)来源期刊目录》(南京大学)、《中文优秀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期刊要览(2008年版)》(中国社科院)来源期刊,并被中国《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