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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善其事,先利其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损害幅度的计算方法

作者:魏强dsb争端解决机制欧盟反倾销调查产业损害幅度cif到岸价格低价幅度反倾销协定自由裁量权

摘要:WTO各成员国要求自己的国内立法和贸易行为能够满足世贸组织的最低要求,不要被起诉到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就足够了,并不希望自己做到“尽善尽美”。仅就损害幅度问题而言,各国在立法中回避确定损害幅度问题,明显增加了调查机关在确定采取反倾销措施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客观上,这种做法造成了倾销和损害在量上的脱节。针对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日益增加的趋势以及调查国集中在欧盟地区的情况,了解并掌握欧盟对于反倾销调查中对于损害程度的计算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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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经济导刊

《WTO经济导刊》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对于各行各业熟悉WTO规则,了解WTO谈判动态,开拓全球视野,提升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到积极推动作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WTO经济导刊》现已更名为《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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