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散木北平人民运动刑事法庭地下电台特务组织国统区共产党动员令保密局
摘要:1947年6月,提出实行“戡乱总动员”,以图.“全力铲除”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国统区人民运动。不久,下达了“全国总动员令”,并迅速拟定和了一系列“戡乱”法令,如《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后方共产党处置办法》等等,又成立了“特别刑事法庭”,加紧镇压和迫害国统区的人民运动。9月,国民党国防部保密局的军统特务组织即在北平“破获”了一起中共地下电台案,即所谓的“共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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