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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03年反垃圾邮件法

作者:欧树军反垃圾邮件邮件信息国会参议院美国法典授权访问媒介传播联邦贸易委员会互联网协议联邦通讯

摘要:<正> (美国第108届国会第一次会议,2003年1月7日星期二,华盛顿)限制和惩罚以互联网为媒介传播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邮件,管制州际商业。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制定第一款简明标题本法可被引用为"控制未经请求的色情和营销材料攻击的法案",或"2003年反垃圾邮件法"。第二款国会发现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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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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