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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政策

作者:张恩利; 张冲; 马红娟; 张彩红体育管理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政策

摘要:我国已经建立起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政策体系,但是对于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政策规定尚不完善.目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面临着不符合承接主体资质要求,缺少吸引和统筹社会资源能力,政社不分、内部治理混乱,难以获得购买主体信任及政府部门配合与支持的现实困境.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政策障碍体现在,体育社会组织登记注册门槛较高,承接服务的鼓励措施很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较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专项立法较少.未来应当通过修法推行直接申请登记制度,适当调整体育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条件要求,提供宽松有利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法律政策环境,加快专项立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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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CN:42-1105/G8)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始终站在体育科学研究的前沿,主要反映具有创新意义的体育科学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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