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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故意”的学理分析——从一则盗窃案例小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作者:周国文犯罪故意对象错误对象偏离主客观相统一

摘要:明确以数额较小财物为目标实施盗窃而误盗数额较大财物,但实际违背行为人意志的,属于对象错误而非对象偏离,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盗窃罪犯罪故意。对象偏离不是客观要件错误,不影响行为故意的成立;而对象错误可能构成客观要件错误从而成为排除行为故意的根据。犯罪故意是指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一方面。犯罪故意在行为人的行为中,而不只是在行为人的头脑里。另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犯罪故意的表迭过程与实现过程。时故意犯罪而言,主客观相统一,正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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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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