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亲亲相隐”文化复兴之检视

作者:潘建青亲亲相隐容隐制度亲属拒证权家族本位权利本位

摘要:2012年刑诉法规定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不出庭作证”后,“亲亲相隐”权利化问题的争论再入眼帘。除了学界上出现的对亲属证言豁免权入法一边倒的支持声外,从我国传统文化、民众接受心理和域外刑诉制度中也能找到“亲亲相隐”文化回归法律的必要性理由。允许亲属作证豁免符合人伦情感,促进情与法的有效互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的“亲亲相隐”暗含的家族本位义务属性如若不经现代法治观念的改良,容易在打击犯庇护家族利益与打击犯罪的公共利益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这也或许是以亲属拒证权为中心的容隐制度未能进入现行法律的主要原因。因此提倡“亲亲相隐”入法的同时需要警惕民众长期形成的以家族为本位的道德性义务观念问题,对此进行正确引导,合理设计容隐制度以削弱“亲亲相隐”文化的负面影响,最终实现制度效益的最大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CN:42-1746/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遵循“立足交通、面向社会”的办刊方针,旨在促进我国交通事业、行业经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倡导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前提下,开展“百家争鸣”。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