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德旭; 王卉彤及时校正措施金融协调监管模式
摘要:目前国内通常认为日本的金融监管制度变革是以1998年6月金融监管厅(旧FSA)的成立为标志,人们关注的较多的也是其成功经验.事实上,日本金融监管制度变革的另一分界线是2000年7月金融厅(新FSA)的成立,并且六年来,日本统一金融监管改革有着深刻的教训.本文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金融发展阶段,借鉴日本统一金融监管的教训,顺应世界范围内金融协调监管模式正在逐渐形成并被越来越多国家采纳的趋势,提出了我国应建立层次构架分明的金融协调监管模式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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