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盗伐枯死林木行为定性之思考

作者:鄢灵盗伐林木罪盗窃罪枯死林木生态法益

摘要:目前,司法实践将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认定为盗伐林木罪,理论界却存在不同声音。一种观点认为,生长中的林木和枯死林木都属于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第二种观点认为,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盗伐林木罪,而应该被认定为盗窃罪。将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认定为盗伐林木罪,符合对"林木"概念的解释,符合刑法对生态法益的保护目的,也有利于实现刑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CN:42-158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创刊以来,本刊将此服务公安教育培训,服务于公安现实斗争、服务于公安科研的办刊宗旨,读者对象包括:公安政法民警、保卫干部、政法院校师生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