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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稿酬标准拟提高至千字100—500元

稿酬标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文字作品原创作品柳斌杰

摘要:早在今年两会期间,稿酬过低的话题便引起广泛讨论。关于稿酬,出版方一直依据的是1999年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其中规定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是每干字30—100元,版税率为3%-10%。时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的柳斌杰曾在今年3月表示,将会对此稿酬标准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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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导刊

《文化产业导刊》(双月刊)创刊于201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CN刊号为:11-586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文化产业导刊》刊登有实践指导价值的学术论文和行业分析评论,为我国相关学科理论界文化产业实务界和教育界提供权威的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科学评价各类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的市场价值,全面反映国际文化产业发展动向,引领文化企业的发展并提供服务;本着“聚合、共赢、分享”的办刊理念,推动国家的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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