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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手机动漫:文化与科技的巧妙融合

作者:钱佳睿动漫广告文化大省手机陕西移动通信网络科技动漫产业业务种类

摘要:长期以来,动漫产品的主要传播渠道有电影、电视、杂志和书籍等,然而,随着通信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通信网络从2.5G进入3G,动画视频成功地实现了在移动终端的传输,“手机动漫”这个新名词也随即诞生。手机动漫涵盖的业务种类有以下几种:漫画、客户端杂志、动画视频、游戏产品、flash音乐、动画、相声等,还包括手机动漫广告、动漫彩信、动漫屏保和其它漫画图片。手机动漫业务的发展,将加速传统动漫产业与移动新媒体的结合,形成新的动漫产业价值链和新的产业群,使参与其中的各方实现多赢,并开辟动漫产业新的发展空间。陕西作为一个文化大省,如何借力迅猛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大力发展手机动漫,带动全省动漫产业参与全球化竞争,成为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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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导刊

《文化产业导刊》(双月刊)创刊于201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CN刊号为:11-586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文化产业导刊》刊登有实践指导价值的学术论文和行业分析评论,为我国相关学科理论界文化产业实务界和教育界提供权威的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科学评价各类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的市场价值,全面反映国际文化产业发展动向,引领文化企业的发展并提供服务;本着“聚合、共赢、分享”的办刊理念,推动国家的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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