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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捆绑”法则——《中国好声音》产业运营模式分析

作者:王林生产业运营模式声音中国法则产业化运营节目运营利润文化产品

摘要:随着新一季《中国好声音》的热播,这档节目再次成为时下的流行话题。作为消费社会的文化产品,《中囤好声音》在运营上摆脱不了商业化、产业化的路径。在节目产业化的运营中,利益“捆绑”法成为节目成功的核心要素,这一法则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节目高质量的制作与营销推广,同时也为节目运营模式的分析提供了线索。一般而言,视听类文化产品的产业化运营由四大环节构成:开发制作、发行播出、市场营销、下游产业与周边产品的拓展。在《中国好声音》的产业化运营中,四大环节紧紧围绕着市场的拓展与开发,密切配合,彼此之间互为市场利益的攸关者,共同推动着《中国好声音》这一节目的推广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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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导刊

《文化产业导刊》(双月刊)创刊于201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CN刊号为:11-586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文化产业导刊》刊登有实践指导价值的学术论文和行业分析评论,为我国相关学科理论界文化产业实务界和教育界提供权威的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科学评价各类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的市场价值,全面反映国际文化产业发展动向,引领文化企业的发展并提供服务;本着“聚合、共赢、分享”的办刊理念,推动国家的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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