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地与香港服务提供者政策补充协议经贸关系行政部门文化部
摘要:文化部将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资设立娱乐场所 10月18日,为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文化部通知如下:一、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资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但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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