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机构文学学会国家一级学会七条法人资格地方性的
摘要:为规范中国外国文学学会及其下属二级学会的活动,兹根据国务院2016年2月6日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正版)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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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评论》(CN:11-1068/I)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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