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互惠的认定标准

作者:王雅菡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互惠事实互惠法律互惠推定互惠

摘要:互惠作为促进国家间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一种合作依据,目前仍被多数国家所采用。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事实互惠、法律互惠、推定互惠及通过外交途径认定的互惠等不同的互惠类型。大陆法系的多数国家在实践中选择了法律互惠的认定标准,或者兼采不同类型的互惠认定标准。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是较为严格的事实互惠,并存在相似案件中互惠认定标准不一致的现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应考虑兼采法律互惠或推定互惠的认定标准,基于不同国家的个案情况细化互惠的认定标准,同时提升我国互惠认定标准的国际兼容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武大国际法评论

《武大国际法评论》(CN:42-189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武大国际法评论》旨在以理性的目光,洞察当代国际社会发展的各种事件;以开放的胸怀,容纳各种针砭时弊的学说;以务实的精神,开拓国际法研究与发展的新领域,为我国的涉外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或业务参考。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