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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判决公约草案》中共同法院条款研究

作者:钱振球海牙判决公约草案共同法院国际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判决来源国

摘要:共同法院条款是《海牙判决公约草案》谈判中各国争议的关键性条款。区别于传统意义上属于一国司法系统的法院,共同法院是处理国际民商事纠纷的国际法院。因此,《海牙判决公约草案》需要重新定义法院判决和判决来源国。为了保证共同法院条款的有效实施,共同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除了需要满足一般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件外,还需要满足相关的声明要求。同时,共同法院条款也可以推动中国的国际民事诉讼改革,有利于参与全球司法竞争,并通过组建或参与组建共同法院与其他国家进行司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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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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