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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视角下金融包容的理论研究

作者:马诗琪金融包容g20标准制定机构

摘要:金融包容是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领域重要的新理念,需要从含义、主体、原则三个方面全面剖析金融包容及相关的法律问题。首先,金融包容是一个发展的理念,可以归纳得出金融服务的使用、金融服务的获得以及金融服务的质量等三个基本含义。其次,20国集团是最重要的发起主体;新建立的金融包容全球合作伙伴、金融包容联盟与现有的国际金融标准制定机构相互配合,是金融包容的实践主体。再次,综合分析金融包容的基本含义和国际组织的重要实践,总结了以国家为基础着重于合作与共享、以创新为手段着重于金融多样性发展、以普惠为目标着重于金融能力提高、以比例平衡为标准的风险控制等基本原则。对国际层面金融包容理念的探索,有益于我国金融改革实践,对提高全社会金融包容程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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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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