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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律选择多元方法的并存与融合

作者:杜新丽法律冲突法律选择方法国家主权冲突规则

摘要:法律冲突问题的解决方法自古至今不外乎单边、多边、意思自治等几种方法,每种都不能绝对主宰法律选择问题。法则区别说的单边主义占支配地位的时代,实体法方法与意思自治方法就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多边主义方法也已萌芽;多边主义占据优势的时期也并未排除意思自治方法;美国冲突法革命时期单边方法的回归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多边主义方法的地位,尤其在大陆法系国家,多边主义仍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着它的影响;目前更是一个以多种方法相互并存、相互融通为基本特征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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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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